行政拘留按规定要通知家属,应该是被拘留人配偶、父母或子女的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一条 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或者依法不执行的情况通知被处罚人家属。被处理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附卷的决定书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