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破案 指纹破案即通过鉴别作案者手指纹络证实其是否真正罪犯的技术.
指纹破案源于我国.两千年前的战国末年以至秦始皇时代,我国的司法人员就发现,从3个月的胎儿起,开始在掌跖部位萌生花纹,到6个月完全形成,一出娘胎便各自带上了独一无二,终身不改的指纹.因此,当时就把罪犯的指纹作为"物证之首".湖北省云梦睡虎地出土的
是战国末年的著作.其中《封诊式 穴盗》简,记录了一个挖洞
的盗窃案现场.其中便记录了"内中及穴中外壤上有膝,手迹,膝,手各六处."这表明秦代司法人员已将"手迹"作为现场堪查的重要证据之一,并作为侦破案件的方法之一.唐代,指纹已应用于文书契的上.宋代,
已正式成为
的物证.
电视上都是简化手续的过程,中国古代虽然科技发达,但还没发达到能辨析指纹的程度。旧时在公文、契约或供状上画花押或写“押”字、“十”字,仅仅表示当事人认可,供状不仅犯人要画押,进行记录的
、审案的官员都要签字盖印,才能结案存档。不然,铁打的
流水的官,要翻案没记录怎么办。而古代
往往都有保人,不只有借贷双方(
,保人就是
),而保人一般是会识文断字的人,除非是借
。
指纹发现的方法:(1)哈气
:以光滑物表面哈气观察;(2)肉眼
:借助一定的光线、角度进行观察。(3)放大镜
:借助放大镜在一定的光线、角度下观察;(4)紫外线观察法:借助紫外线的特征进行观察;(5)理、化观察法:对于用肉眼难以观察发现的潜在
,需借助理、化处理,以便寻找发现。这些方法都要借助现代的科学仪器,古代哪有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