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二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完全可以,除了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个,安监局也规定了,接触职业有害因素没做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不得解除合同。
【限制解除 范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