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身份证的主体责任单位就是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具体办理流程为: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4、缴纳证件工本费(首次办理20元、补领40元)。5、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注意事项:公民在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