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是劳动者自行离开原工作岗位,并自行脱离原工作单位的一种行为。单位依据规章制度对公司员工进行自动离职处理,并且扣三天工资。如果这个制度员工都知道,并且制度经过相关程序讨论通过。即便是员工去劳动局监督执法举报也不要怕。
答:一,你公司此规定与《劳动合同法》有勃,属“变相”克扣工资。
二,《劳动合同法》没有自动离职之说。
综上,你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你好,按照规章制度处理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委托当地律师依法应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祝你维权顺利!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争议案件有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强制仲裁且仲裁前置,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一裁二审,现在部分劳动案件属于一裁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