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为您解答:法律判退款不退怎么办

2025-05-08 02: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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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第五十四条 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收费管理的职责分工,对诉讼费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乱收费行为,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也就是说,如果法院不依法退还相关费用,当事人可以到法院或者政法委反应相关情况,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