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医院的历史沿革

2025-05-08 00: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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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医院创建后,由于缺少资金,医院借租位于乐成镇县学巷的屠氏宗祠为院舍。
民国20年(1931)春,刚从欧洲归来的洪式闾博士为了解决院舍问题,禀承其父洪叔翰先生之意,捐出其父60寿辰亲友所赠送的全部礼金和祖业洪氏林牧场的一部分为地基,筹建新院舍。社会群众都慷慨解囊,民国24年(1935)下半年,一幢两层医疗用房建成,医院从屠氏宗祠迁入新院舍。至此,乐清医院初具规模。 民国34年(1945)5月,省府卫生处指令各县建立公立医院。同年下半年,乐清县参议会第一届第四次会议通过了政治提出《筹设公立医院,以资救济病民案》提案,并上报省府卫生处。次年12月14日,省府卫生处批准上述提案,同意乐清县建立公立医院。
民国36年(1947)底,公立医院筹建基本就绪。次年元月2日正式开诊。 1949年5月,乐清县解放。同年6月,县民主政府派虞瑶娥带工作组接收了公立医院,仍名乐清县公立医院,虞瑶娥任负责人。前乐清县卫生院同时撤销。
1950年5月,改称为乐清县人民政府卫生院。
1956年5月,遵照上级统一规定,卫生防疫股划出建立县防疫站,卫生院改称为乐清县人民医院。 1969年7月,乐清县革命委员会决定把乐清县人民医院与起乐清县防疫站合并为一个单位,定名为乐清县人民防治院。
1970年10月,乐清县革命委员会决定把乐清县防疫站从乐清县人民防治院中分出,建立乐清县卫生防疫站。
1972年7月,恢复原名,仍称乐清县人民医院。
1974年12月,改称为乐清县人民医院革命委员会。
1979年5月,撤销革命委员会,复称乐清县人民医院。 1993年12月,乐清县撤县设市,乐清县人民医院随之改称乐清市人民医院,一直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