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转制为证券营业部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证券市场发展需要;(二)营运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三)证券从业人员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四)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及交易设施;(五)开办股票业务时间较长,规模较大,上一年度日均股票和基金代理交易量原则上达到500万元;(六)挪用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转制前全部归位;(七)违规吸收的个人、单位资金及其他负债在改制前全部清退。